为了监督行政机关对该原则的遵守,司法机关也有必要将其作为司法审查中遵守的规则之一。
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管理执法职能。体制改革不是为改革而改革,而是改革要符合这些要求,体制最终是服务于这些目标的实现。
至于市县政府怎么划定和何时划定,就无法提前知晓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关键词: 城管,执法,体制改革 一、城管执法体制的前世今生 如今,在城市生活和工作的人,绝大多数都知道城管这个词,知道这是一个执法部门,一群在街面上流动的队伍,经常干着拆房子和赶着摊贩们到处跑的事情。[4]城管执法体制不顺及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这体现了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决定中所提出的整合执法主体、整合队伍原则的精神。
三是加强司法衔接,建立城市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无缝对接。派出机构的条条体制,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块块体制之间,虽然可以通过协调配合机制一定程度上减少两张皮现象,但毕竟是两个主体之间协调配合问题,如何在体制上变成一张皮从而确保城管执法力量整合的任务任重道远。有的城市如淄博市规定人大专门委员会也是立法评估的工作部门(立法评估工作机构)。
同时在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名额分配上,也要注意各种不同类型之间的比例和平衡。立法前评估预测立法对社会发展和社会公平的影响,还通过定量分析的方法测算立法成本、立法的预期收益和有效性来解决地方立法的经济上的正当性问题。当今地方立法,互相借鉴属于正常,但是,袭上位法、抄袭外地法甚至外国法的现象并非少见,因此,地方立法是否水土不服也是立法后评估的一项重要内容。评估的一般内容(标准)与具体法规的特殊内容等等。
如果由立法的制定机构和执行机构来实施评估,难免有自说自话之嫌,评估结论可能出现偏私,难保公正。同时,国外有关理论相对成熟。
第三方立法评估机构具有利益超脱性,更加容易摆脱立法腐败,更加具有独立性、公正性。立法评估是指立法机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机构或者受委托的第三方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立法质量、实施效果、存在问题等进行分析评价的活动。对立法评估标准的上述探讨当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学者忽视了一个问题,立法评估有立法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两种评估不仅在时间上有差别,而且评估的目的、对象也不相同。 图1 较大的市立法过程与处于不同阶段的立法评估 有学者对立法评估进行了其他分类:(一)按照立法后评估程序启动主体分类:1.国家或政府主导型。
因此笔者以为,立法前评估与立法后评估应当采用两套不同的标准,即使内容上有交叉,但绝不能完全一致。一般的公众参与是指没有收到立法机构、行政机构专门委托的情况各种程度上的参与。美国的James Fallows(1996)指出,第三方评估的独立性会受到影响,经常面对遵循政府部门路线的压力。所以地方立法的实施机构与起草机构往往是重合的。
进入专题: 立法评估 。评估方案的确定、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分析评价的步骤、评估的简易程序。
[2]广州市人大办法第7条规定:地方性法规施行五年以内应当进行一次评估。在公众参与的过程中立法机关和行政机构仍然发挥主导作用,对参与人有选择的空间,因此,利害关系人的参与应当给予特别注意。
立法机关的立法表面上看是立法机关为人民立法,而实质上是人民间接为自己立法。同样的道理,因为立法牵扯到他们的利益,所以立法者最应当听取他们的意见。[6]应当保证关键和重要利害关系人占一半以上。当立法机关、行政机关通过网站征求公众意见的时候,很少得到回应。由于通讯技术的发展,网络、媒体的发达为公众参与提供了过多的途径,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摘要: 较大的市立法评估有立法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目前大多数地方注重立法后评估,但是,立法前评估有利于减少立法成本、提高立法效益。
无论是明确由法工委/法制办负责立法评估还是由起草/实施机构负责,起草机构和实施机构往往都进行部分或者大部分立法评估工作。而在地方评估办法出台之前,学术界对评估标准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在各地标准出台之后,也不乏相关讨论。
Osborn D指出,应始终贯彻以信息公开为原则,以保证独立第三方能够获得真实、详尽的信息。尽管进行立法评估的机构仍然是国家行政机构,但是,由于不是立法实施机构(实际上也可能不是起草机构),因此具有一定的超脱性,可能会保证相对公正。
对部门间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决定,不能久拖不决。广义的较大的市是根据原《立法法》的规定,除狭义的较大的市以外,还包括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
根据第三方构成情况,第三方评估的主体模式主要有:高校专家评估模式、专业公司评估模式、社会代表评估模式。效能标准,指法律实施绩效与立法预设的绩效目标之比。其次,第三方来自民间,与公众接触较多,群众对第三方的防范心理较弱,隔膜较少,在立法评估的过程中进行调研、座谈、问卷调查,第三方更加容易接近群众。有的学者提出了五个标准:即效率标准,是指法律实施所达到的水平(收益)与所投入的人财物力资源之间的比率关系。
立法中评估则侧重立法的规范性、合法性、适应性的分析评价。这些地方的办法规定其他机构的职责主要是协助和配合。
法定性是指评估主体的成员资格必须是由国家法律明确确定的。地方人大和政府的网站并非公众一致关注的对象,其受众非常有限。
通过适当形式反馈较之以前的公众意见石沉大海、杳无音讯要好的多,表明对公众的尊重,也更加有利于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又有利于树立文明礼貌负责的政府形象。评估主体构成成员的多样性是指构成评估主体的不仅包括评估活动的实施者,而且包括评估活动的参与者。
另一方面,由于本《办法》主要不是对规章执行情况而是侧重于对规章本身立法质量的评估,这样表述可以是《办法》确立的制度与规章执行情况报告制度相区分。[3] 王锡明:《地方立法后评估程序研究》,《人大研究》2011年第10期,第28-32页。在有些座谈会上,群众代表就像群众演员,只具有象征性作用。立法前评估有利于将立法质量控制的关口前移,减少立法成本、提高立法效益,遏制不良立法、过度立法,防止立法资源的浪费。
网站、新闻媒体、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都可加以利用,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均可采纳。目前大多数较大的市的立法评估属于立法后评估。
可否转委托以及参与单位的条件。但是,第三方立法评估具有特殊性,是深度、全程参与,不能与一般公众参与等同。
学者们比较关注第三方评估组织机构类型多样性、公众满意度、评估活动的自律性、评估活动民众参与性、评估结果受到的重视度以及评估行为有法可依等问题。评估实施机关根据评估需要,还可以采用以下评估方法:(一)问卷调查。
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并责成专人负责抓,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大合唱格局,增强了廉政文化建设的整体合力。 [阅读]
要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建立工作总站。 [阅读]
我市作为河北省十二五期间培育的高品质中等城市,更应该深入地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 [阅读]
要盯紧落实不放松,确保全面发展。 [阅读]
调研组首先深入并深入到汽车站进行实地考察,听取了我市关于农村公路客运管理的汇报。 [阅读]
王世芳等老干部对发展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给予充分肯定,并纷纷围绕我市城市发展、经济建设、文化旅游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阅读]
要加快慈善事业发展,敞开接纳社会资金,增加基金项目,稳定基金额度,加强宣传力度,规范基金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引领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和谐。 [阅读]
会议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了安排。 [阅读]